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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2020年面向长江大学和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发布:2020-06-11 11:17:21  点击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现面向湖北省长江大学和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范围

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岗位为长期在县级及以下基层测站工作的水文勘测岗。

此次招聘岗位为基层测站水文勘测岗,且要求长期扎根基层,根据全省各大专院校办学层次及专业设置情况,招聘范围为长江大学和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即2018届、2019届)。

二、招聘计划

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2020年面向长江大学和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网站、湖北省水利厅(http://slt.hubei.gov.cn/rsc/f)网站和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http://sw.hubeiwater.gov.cn/)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06159:0061917:00

2.报名方式:考生按照《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2020年面向长江大学和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岗位计划,通过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人事教育处邮箱hubeiswrj@163.com进行网上报名。

(三)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83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983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20831日;

3)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08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8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2020年面向长江大学和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简历;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满足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按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的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至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人事教育处邮箱hubeiswrj@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2020年面向长江大学和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字样及“报考XXX局”(如: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2020年面向长江大学和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XXX局)并及时电话联系确认收妥,网上报名以邮件回复为准,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3.关于学历的说明:《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2020年面向长江大学和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大专及以上”,指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应具有相应学位)

4.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将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2012:00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告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

五、考核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为15及以下的岗位免笔试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超过1:5的岗位将单独组织该岗位的考生参加笔试,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按百分制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网站查询。

六、体检与考察

按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时,由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组织加试。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湖北省水利厅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递补。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在校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湖北省水利厅(http://slt.hubei.gov.cn/rsc/f)网站和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http://sw.hubeiwater.gov.cn/)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结果备案、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执行),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网站、湖北省水利厅(http://slt.hubei.gov.cn/rsc/f)网站和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http://sw.hubeiwater.gov.cn/)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http://sw.hubeiwater.gov.cn/)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相关信息主要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221255

监督举报电话:027-87221958

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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