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评选程序:贫困生认定------建立贫困生库----------考虑孤儿和公认为特别困难的学生(必须公认)---------在贫困生库中的学生再按班及排名依次获得助学金
在助学金评选中,要想使矛盾降到最低,关键在于两点:
1. 贫困生库的认定。
2. 班主任提前将助学金评选办法宣传到位,减少矛盾在短时间内集中爆发。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生)认定
(一) 贫困生认定的关键
班主任全程参与、指导、评审。组成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实行回避制,即组长和小组成员不能成为被评定者。班主任任命评议组长,班长负责上交资料。
评议小组成员人数≥(全班人数--申请人数)*2/3,方有效。
评议小组成员在坚持回避制的提前下尽量包括:班主任、党员、班干部、寝室长、学生代表
(二) 贫困生认定的程序:
1. 重新建库。打破原贫困生库,学生首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提供由乡镇、街道一级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及2000字申请书(手写),如有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只需提交2000字申请书(手写)即可。
2. 学生凭贫困证明向班主任递交《长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附上2000字的书面申请书,便于我们从其中发现真实情况或者了解学生家庭和成长环境。
3. 班主任根据回避制,任命班级评定小组组长和成员。
4. 班主任指导评定小组组长和成员根据《长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评分自评表》(见附件 5)对申请学生打分。申请学生最后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进行折算,将分数和等级一并记录在附件4 班级贫困认定民主评议记录单中。
⑴、一级(特别困难):85分以上;
⑵、二级(困难):84—70分;
⑶、三级(一般困难):69—60分以上。
(提醒:这个等级只是入不入库的标准,不是拿助学金的标准。)
5. 根据分配名额,确定贫困等级,建立班级贫困生库。大四学生入库人数为全班人数的25%,大三学生入库人数为全班人数的35%,大二学生入库人数为全班人数的35%,大一学生入库人数为全班人数的25%
6. 班级贫困生库生库班级公示,有异议班主任解决,有问题班主任向院里反映。
7. 无异议后的同学填写正式的《长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该表先确定入库人选,具体填表另行通知),递交给辅导员老师。
8. 评议小组组长填写《班级贫困认定评议记录单》(见附件4)、《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录入表》(见附件2) 和《2018-201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排序汇总表》(见附件三)。
9. 班长负责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整理、上交各种表格和发送电子汇总表。
(三) 关于《长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评分表》
1. 要求按照此评分表来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增加一票否决项。有以下情况不能入贫困生库。
1)、不遵纪守法,受学校、学院发文处分者;
2)、学习不勤奋刻苦,每学年学习成绩有四门不及格(补考通过也算及格);大一学生早晚自习出勤率低于85%。
3)、明显与贫困生生活标准不相符的行为。比如:生活不俭朴;购买高档手机、购买高档化妆品、买摩托车(包括二手)、购买高档电脑、没有经过学校允许在校外租房等
4)、在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申报家庭经济困难资格中弄虚作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除批评教育外,应退还所得资助,造成恶劣影响着,还应给予行政处分;
5)、因个人原因不申请助学贷款,无故不按时缴纳学费或其他费用。
投诉程序:班主任、辅导员(李老师13343436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