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资环学院“资环​之星”评价细则

来源:   发布:2019-10-23 17:23:03  点击量:

 

一、  学习之星

项目

条件

积分

备注

1-1

个人综合测评排名

专业全年级前40%

10

必备条件

1-2

专业必修课成绩

专业必修课绩点前五名

108,6,4,2

此项只加最高分

1-3

英语四六级

通过英语六、四级

8,4

此项只加最高分

1-4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获得一、二、三等奖

10,8,6

此项只加最高分

1-5

地质技能大赛

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20,15,10

可累加

获得院校级一二三等奖

8,6,4

可累加

1-6

获得奖学金

获得国家级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105

可累加

获得长大一二三等奖学金

6,4,2

可累加

1-7

论文发表

核心期刊,普通刊物

63

可累加

1-8

其他学术竞赛

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

10876

可累加

省级一、二、三等奖

864

校级一、二、三等奖

642

院级一、二、三等奖

421

1-9

个人学术演讲或报告

校级,院级

31

可累加

注:所有获奖均需要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二、  学干之星

项目

条件

积分

备注

2-1

个人综合测评排名

专业全年级前40%

10

必备条件

任职情况

连续担任校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包括学生社团的会长、班长、团支部书记)校级培训班(青马班、中干班导助)一年及以上

2-2

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院级

16842

此项必须≥2

2-3

政治面貌

党员,预备党员

42

此项只加最高分

2-4

其他荣誉称号

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院级

8,4,2,1

可累加

2-5

任职状况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副、青马班导助),正部长,副部长;(不分院级校级)

8654

 

此项只加最高分

协会会长、班长、团支部书记

4

2-6

入围省级学生干部培训班

湖北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荆楚英才学校

104

可累加

2-7

参加学生干部三级培训班且顺利结业

高级、中级、初级

321

此项只加最高分

2-8

科技文化活动获奖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3.532.5

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只加最高分

省部级一、二、三等奖

2.521.5

校级一、二、三等奖

1.510.5

参加校级讲坛等个人展示类活动

1.5

2-9

论文发表

核心期刊,普通刊物

1.50.5

可累加

注:所有获奖均需要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三、  科技之星

项目

条件

积分

备注

3-1

综合性学术竞赛

全国特、一、二、三等

50,40,30,20

同一竞赛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只加最高分,不同竞赛可累加

省特、一、二、三等

20,15,108

校特、一、二、三等

10853

院一、二、三等

531

3-2

单科性学术竞赛

全国特、一、二、三等

30,20,15,10

同一竞赛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只加最高分,不同竞赛可累加

省特、一、二、三等

10,8,53

校特、一、二、三等

10853

3-3

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重要检索

30

可累加

核心期刊

15

3-4

专利

发明专利

30

可累加

实用新型专利

10

外观专利

5

3-5

公开发表论文

一般刊物(须经资环学院办公室认定)

1(上限3篇)

可累加

3-6

个人学术讲坛与报告

校级、院级

105

此项只加最高分

3-7

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10万字以上,经专家鉴定

30

可累加

注:所有获奖均需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四、体育之星

项目

条件

积分

备注

4-0

代表性成果

在长江大学校内相关代表性比赛(更高级别竞赛)中获得前六名

20

必备条件

4-1

市级以上获奖名次

全国特、一、二、三等

50,4030,20,

同一竞赛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只加最高分,不同竞赛可累加

省特、一、二、三等

20,1510,8

市特、一、二、三等

10,8,5,3

4-2

校级体育竞赛活动

特、一、二、三等

6,5,4,3

可累加

4-3

院级体育竞赛活动

一、二、三等奖

4,3,2

可累加

4-4

运动素质与能力

参加校、院级运动队

6,4

可累加

4-5

个性化展示

校级、院级

105

可累加

注:所有获奖均需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五、创业之星

5-1积极参加创业实践与教育活动,已经开始三个月以上的自主创业活动;(必要条件)

5-2经营项目健康积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符合在校大学生创业规定;

5-3正当经营,办理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权;

5-4提交2000字以上个人事迹材料或者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企划书》,《创业企划书》所设计的创业项目应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见效快,风险小,有收益的创业项目。可为正在经营的项目。

注:1.提交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和相关材料复印件。

2.成立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团队成员学生证电子扫描件。成立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学生证电子扫描件。

  3.在校内外实际运营的项目需提供:运营场地所有人开具的使用证明。

  4.如若在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需提供:获奖证书电子扫描件。

5.创业明星的评选不积分,申报者只需在个人事迹中详细阐述创业情况,并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参加答辩,最终成绩为答辩所得分。


 

六、舞台之星

项目

条件

积分

6-1 代表性成果

在长江大学校内相关代表性比赛(更高级别竞赛)中获得前五名(或长江大学参赛选手中的较好名次);集体性表演活动,应是其中最主要的创作人员或表演者

10,8,6,4,2

6-2政府性组织比赛(含国家一级协会)

全国特、一、二、三等

50,40,30,20

省特、一、二、三等

20,15,108

6-3专业性组织比赛(非国家一级协会)组

织比赛与活动

全国特、一、二、三等

20,15,10,8

省特、一、二、三等

10,8,53

6-4省级以上区域商业性比赛或其他比赛与活动(经批准参赛)

特、一、二、三等

53,21

6-5校级比赛

特、一、二、三等

53,21

6-6参与省级以上活动

以证书、活动证明为准

5

6-7参与校级活动

以证书、活动证明为准

3

6-8参与院级活动

以证书、活动证明为准

1

注:所有获奖均需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七、活动之星

项目

条件

积分

备注

7-0

活动动参与力度

积极参加校级、院级组织的活动次数累计达到8次及以上

10

必备条件

7-1

参加市级以上活动

全国特、一、二、三等

50,4030,20,

同一活动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只加最高分,不同竞赛可累加

省特、一、二、三等

20,1510,8

市特、一、二、三等

10,8,5,3

7-2

参加校级活动

一、二、三、优秀

10,8,6,4

可累加

7-3

参加院级特色活动(寝室文化节、定向越野赛、专业基本功大赛)

一、二、三、优秀

10,864

可累加

7-4

参加院级一般活动

一、二、三、优秀

6,5,43

可累加

注:参与活动次数以申报者提交的荣誉证书复印件数量为准,所有获奖均需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